•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18 08:54:2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8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
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且要求过渡期后,“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已报监管部门备案。本次法律文件的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根据监管规定取消分级机制,并据此就医药 A 份额(场内简称:医药 A,基金代码:150130)与医药 B 份额(场内简称:医药 B,基金代码:150131)的终止运作,包括终止上市与份额折算等后续具体操作做了安排,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修改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

  2、本基金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的终止运作的时间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另行公告。
  3、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亦将据此予以更新。
  风险提示:
  1、本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后,各类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列示如下表:
公告前 1 公告后、折算前 折算后
持 有 份 额 类

折溢价

净值杠

持有份额
类别 折溢价率 净值杠杆 持有份额类别 折溢价

净值杠


A 份额 DA 无 不变 2 DA 可能收窄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B 份额 DB LB 不变 2 DB 可能收窄 LB 正常变化 基础份额 无 无

基础份额 无 无 不变 2 不变 2 不变 2 基础份额 无 无

  备注 1:“公告前”指的是本次公告之前。
  备注 2:“不变”指的是与本次公告之前相比没有变化。

  备注 3:DA=A 份额价格/A 份额净值-1;DB=B 份额价格/B 份额净值-1;LB=基础份额净值/(B 份额净
值×B 份额数/(A 份额数+B 份额数));
  LB 随基础份额净值的变化而变化,而基础份额净值根据标的指数的涨跌而涨跌。
  (1)由于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风险提示第 4 条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医药 A 份额的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但在份额折算后,医药 A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国泰医药份额,由于国泰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医药 A 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医药 B 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但在份额折算后,医药 B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国泰医药份额,由于国泰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医药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折算为国泰医药份额前,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
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医药 A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医药 B 份额,或者医药 B 份额持
有人买入等量的医药 A 份额),合并为国泰医药份额,按照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国泰医药份额。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0-11-18 19:35:14
合同看的一只半解 合同生效后 是要把这折算成母基份额对吧 请问 还能继续买吗 还能在天天基金这正常买卖吗
发表于 2020-11-18 19:41:50
仔细看了下好像跟咱这基金没关系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