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3-14 07:28:3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3-1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
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新增中信建投证券为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场内简称:中小 300ETF;基金代码:159907;以下简称“本基金”)
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可
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