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1-06 1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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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05

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79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
现金认购 2 种认购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若后续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5、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
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不超过 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下同),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20 亿份,基金管理人将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基金账户”)。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
办理深圳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有关规定、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基金账户;
深圳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 已购买过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10、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份基
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11、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2、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 2023 年 1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国证疫苗
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有关基金募集事宜。

15、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发售代理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对于未开设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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