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7-04 0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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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4

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6 月20 日证监许可【2023】1364 号文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
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
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
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
9、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应以上
海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 A 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
必须是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
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
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实行限量销售,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
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九)募集规
模限制方案”。
12、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
办理认购手续。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其认购申请的确认
结果。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工银瑞信中证国
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4 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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