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现金替代有关处
理程序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以及富国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513950,场内简称:“恒生
红利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起调整本基金退补现金替代业务处理规则,并相应修改
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调整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自 2024 年 1月 26 日起生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退补现金替代业务处理规则
调整前 调整后
T 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 T 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对于确认成功的 T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对于确认成功的 T
日申购申请,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 日申购申请,在 T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代
代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 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
权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 在 T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 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到的
申购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到的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代投资者买入小 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代投资者买入小于等
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 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
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 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
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 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
者不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 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
在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 在 T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
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 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
已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 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与
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 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价
价格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 格与相关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
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 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买
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与 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与被
被替代证券 T+1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替代证券 T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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