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6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 年 9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932 号文准予注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金类型为交易型开放式。
自 2019 年 4 月 24 日起,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
变更为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
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采用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上证城投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城投债指数。其编制方法如下:
1、选样范围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城投债,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2、选样标准
(1) 信用评级:投资级以上;
(2) 债券剩余期限:1年及以上;
(3) 付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或一次还本付息。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券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28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 ...... 30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1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2
第十一部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