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7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3月 31 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
序 基金全称
号
1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4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 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8 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华泰柏瑞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0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 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2 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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