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
基金资讯
2021-07-20 10:47: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7-20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上证龙头 ETF

基金主代码 510190

交易代码 5101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ET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1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150,796.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一般情况下,本基金
投资策略

将根据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
产组合,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成份股长期停牌、
法律法规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本基


金可以选择其他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
以替换。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龙头企业指数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 较高的品种。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
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
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