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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3 07:35:5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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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3

关于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即最晚将于2024年5月18日到期。为更好地服务本集合计划投资者,经与本集合计划托管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人”)决定延长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同时相应修改《资产管理合同》以及《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内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变更为本集合计划后,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自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调整为“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日起存续至2024年11月17日。本集合计划自2024年11月17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本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之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申万宏源灵通快利短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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