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4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1月1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2月14日
一、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24号文《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根据《关于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及《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21日,于2018年8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
3、基金代码:620005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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