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04 00:06:09 股吧网页版
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4

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11 月 04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7 年 07 月 19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3 号)文件批准募集。

本基金于 2007 年 08 月 15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 2010 年 08 月 16 日保本期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比联宝石动
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由保本混合型基金转型为非保本混合型基金,相应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和费率等,同时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金元比联宝石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0 年 10 月 01 日起始运作。

2012 年 03 月 15 日,经金元比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76 号文核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为“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2 年 05 月 02 日进行公告。

2015 年 02 月 05 日,经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于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达成更名决议。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03 月 06 日完成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03 月 10 日
进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5 年 07 月 15 日进行公
告。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作为主动配置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力争通过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有效合理配置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因本基金如下原因而产生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对宏观经济情景、各类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本基金对各行业投资价值进行的优先排序有误导致行业投资比重不适应而产生的风险;本基金采用“金元顺安股票评级体系”精选优选行业内的最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在该体系中使用了预测性指标,包括盈利增长潜力、估值水平等,如果研究不深入、业绩预测不准会增加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且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