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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1 09:07: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1


关于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起增设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调整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已有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增设的 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A 类基金份额 590003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A

C 类基金份额 021218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C

(二)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设份额)收费模式如下所示: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日)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日 1.5 %

7 日≤Y<30 日 0.5%

Y≥30 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对持续持有期小于 30 日(不含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联系人:马琳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本公司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3)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
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二 、 5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

释义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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