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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07:20:21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5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和《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
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移动网络投票系统记录的时
间为准)。2021年12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
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
奇、公证人员俞博文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
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4,142,626.5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总份
额7,877,077.04份的52.59%。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基金
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
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4,142,626.5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
为4,142,626.5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0份。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2/3以上(含2/3),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2,000

合计 52,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
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起,
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
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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