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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31 08:27:39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3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10只公募基金(具体基

金清单请见附件)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1年3月31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订内容(以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1、“前言” 章节

“前言” 章节第一条中增加:“《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一一指数基金

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 )” 。

“前言” 章节第三条中增加:“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

制未达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

2、“释义” 章节

“释义” 章节增加:“《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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