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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1 07:44:21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9月22
日(含当日)起调整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
益分配原则,并对《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订。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调整情况

《基金合同》修订前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
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
算并分配当日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帐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基金合同》修订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调整为:“‘每日分配、按日支
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
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表述
并更新部分基金托管人信息。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
容见附件1、附件2。

重要提示:

1、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9月2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
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
定。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
人网站(www.fund001.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
cn/fund)。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
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
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一)订立《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一)订立《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交银施罗德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交银施罗德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第 一 部 分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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