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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8 17:48:03 股吧网页版
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9

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REIT, 场内简 称:电建清源,扩位证券简称: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REIT, 基金代码:508026,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本基金将自2024年3月20日起开通办理场外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的跨 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4年3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 构办理本基金场外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 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jsfund.cn) 或拨打基金管
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 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 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 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 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本基金采 取封闭式运作,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6年,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基金份额或申
报预受要约的,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

让。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 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与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一般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以清洁能源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证券全部份额。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与基础设施基金 相关的风险及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其中,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作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 发售失败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证券市场风险、本基金法律文 件风险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与基础 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项目经营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划
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缺失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变压器共用的风险、
基础设施项目出售/处置价格波动及处置的不确定性风险、估值与公允价值有偏 差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公允价值下跌风险、基础设施基金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 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借款相关风险、沉淀资金分配相
关风险、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给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造成的风险等。
具体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础设施基金资 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或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 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 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 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本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投资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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