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8-12-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基金兴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8-12-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