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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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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裕阳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博时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
金部函[2013]554 号)和《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
规定,裕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阳封闭”)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博时裕阳封闭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现将
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博时裕阳封闭
场内简称:基金裕阳
交易代码:500006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3年7月1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3年7月12日,即在2013年7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享有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自2013年5月3日起,至2013
年5月30日17:00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
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自完成备案手续后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7月10日发布了《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博时裕阳封闭的上市交易,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自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内需增长混合基金”),由《裕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的《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为准。
基金终止上市后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开始办理集中申购,暂不开放赎回,基金代码为
2
“000264”。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指定网点等代销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证券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博时内需
增长混合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
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博时裕阳封闭终止上市后,原博时裕阳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博时裕
阳封闭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
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
进行博时内需增长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
4、办理博时裕阳封闭确权登记的相关手续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确权指引。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
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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