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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7 09:38:13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 年 6 月 16 日

送出日期:2021 年 6 月 1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富亚洲机会股票(QDII) 基金代码 457001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富兰克林顾问公司/Franklin 境外托管人 摩根大通银行/JP Morgan Chase
Advisers, Inc.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02-22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徐成 2015-12-24 2006-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四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在亚洲地区(不包括日本)证券市场进行交易以及公司总部或经营
范围在亚洲地区(不包括日本)的上市公司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
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
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
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
地产信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
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固定收益、股权、
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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