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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2 08:04: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并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2

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并修改收益分
配方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约定,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起调整本基金基金费率并修改收益分配方
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 )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同时,由于本公司名称、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营业期限变更, 《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更名, 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
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 并按规定
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具体修改内容以公布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调整基金费率:
1、调整管理费率:
变更前: 0.33%/年
变更后: 0.15%/年
2、调整托管费率:
变更前: 0.10%/年
变更后: 0.05%/年
二、 变更收益分配方式
变更前,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的方式,
即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为基准,每日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此次变更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将采取“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方式,即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
金份额净收益为基准,每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收
益。
三、 其他修订
1、基金管理人名称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 1-4 层”变更为“北
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院 1 号楼远洋锐中心 26 层”。
3、基金管理人邮政编码由“100033”变更为“100073”。
4、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由“叁亿元人民币”变更为“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
万元人民币”。
6、基金管理人营业期限由“2004 年 6 月 11 日至 2054 年 6 月 10 日”变更
为“2004 年 6 月 11 日至长期”。
7、“《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更名为“《东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8、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由“洪崎”变更为“高迎欣”。
9、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由“28,365,585,227 元人民币”变更为
“43,782,418,502 元人民币”。
四、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
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生效,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内容将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修改。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2 日
1
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二、 释义
页码 章节 原《基金合同》 新《基金合同》
2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5 43、《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3、《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指《东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55、收益分配:“每日分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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