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7-12 07:29:41 股吧网页版
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12

   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37002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2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A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37002537002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05 1.00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193,492.1541,864.5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096,746.0820,932.2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40.03
注:
(1)按照《上投摩根轮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同一类别份额内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含)时,该类基金份额必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上表中“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按照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50%计算而得,实际分配金额不低于该数额。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7月14日
除息日2016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7月15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
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6年7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6年7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