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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9 09:07:06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9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 要 提 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
会 2005 年 9 月 9 日证监基金字【2005】159 号文核准募集。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起更名为“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
别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章节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中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3

二、释 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基金份额的交易、申购和赎回...... 27
七、基金的投资...... 38
八、基金的业绩...... 51
九、基金财产...... 52
十、基金资产估值...... 55
十一、基金收益分配...... 60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2
十三、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5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66
十五、风险揭示...... 72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9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92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0
二十、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01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101
二十二、备查文件...... 10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主要向投资者披露本基金及与本基金相关事项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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