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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4-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基金裕泽:终止上市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4-15

裕泽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裕
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1]434 号)和《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公告》等的有关规定,裕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裕泽封闭”)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提前终止博时
裕泽封闭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交所深证复[2011]1 号《关于同意裕泽证券投资基
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博时裕泽封闭
场内简称:基金裕泽
交易代码:184705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1 年 4 月 22 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1 年 4 月 21 日,即在 2011 年 4 月 21 日下午深交所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博时裕泽封闭终止上市后的相关
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博时裕泽封闭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 2 月 28 日 17:00 进行了表决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泽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 2011 年 3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裕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434 号《关于核准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发布了的《裕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交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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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终止博时裕泽封闭的上市交易,获得深交所深证复[2011]1 号《关于同意裕泽证
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1、自博时裕泽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裕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为《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原《裕
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于同一日生效。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
利义务关系以《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准。
2、自博时裕泽封闭终止上市之日起,博时裕泽封闭转型成为上市契约型开放
式基金。在集中申购期,投资人可以通过深交所 LOF 平台办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
(LOF)的集中申购业务,在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市后亦
可通过深交所 LOF 平台办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
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博时裕泽封闭终止上市之后,原博时裕泽封闭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开放申购赎回并上
市后,投资人可通过深交所 LOF 平台办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份额的买卖和
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必须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
申购赎回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办理。原博时裕泽封闭基金份额托管在没有深交所
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只能进行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
份额的交易,不能办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博时
卓越品牌股票(LOF)份额转托管至可办理深交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
司交易单元上,或者转托管至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
后办理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份额的赎回。
(三)注意事项
1、博时裕泽封闭终止上市交易后至博时卓越品牌股票(LOF)基金开放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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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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