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8 19:30:09 股吧网页版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9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
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一、 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红土创新深圳安居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5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指南第 4 号——存续期业务办理》、 《红
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
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 REITs 份额
净值(单位:元)
2.4981
基准日公募 REITs 可供
分配金额(单位:元)
26,949,739.70
本次分红比例 99.99%
截止基准日公募 REITs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26,948,000.00
本次公募 REITs 分红方案(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53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二、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21 日
除息日 2023 年 9 月 22 日(场内) 2023 年 9 月 21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场内) 2023 年 9 月 25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红再投资相关事项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
资。
税收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
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上表内 2023 年 9 月 26 日为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3 年 9 月
25 日。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分派期间(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
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当日上午开
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3、 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相关调整项包括
折旧与摊销、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 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的资金、 应收
和应付项目的变动、 使用以前期间预留的运营费用、 期初现金余额、 收购基础设
施项目所支付的现金、 预留资本性支出、 不可预见费用及未来合理期间内的运营
费用等。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可供分配金额为 26,949,739.70 元,本次分配金额为 26,948,000.00
元,分配比例为 99.99%。
4、 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
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 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陆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 或拨
打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060-3333(全国统一,均免长途
费)进行相关咨询。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
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