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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1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7 月 21 日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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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23 年 07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土创新深圳安居 REIT
场内简称 红土创新深圳安居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501
交易代码 1805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00,0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 2088 年 6 月 25 日(含该日),
但可根据《基金合同》 约定的条件或方式提前终止或续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8 月 31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并持有其全部份
额; 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基础设施项
目公司全部股权及间接持有由项目公司直接持有的基础设施
资产, 资产支持证券将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对项目公司的权益
性或债性投资。 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 以
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
值为主要目的。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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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一)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
1、 专项计划投资策略
专项计划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安居百泉阁项目、 安居
锦园项目、 保利香槟苑项目、 凤凰公馆项目及因本基金扩募
或其他原因所持有的其他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 和中国
证监会其他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
效决议的前提下, 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对外申请并购贷款收购
基础设施项目或对外申请经营性贷款。 针对并购贷款和经营
性贷款, 可以以项目公司自有资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 质押
等担保。
2、 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与出售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论证宏观经济因素、 深圳市发展情况、 保障性
租赁住房的行业环境及竞争格局情况、 以及其他可比投资资
产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来判断专项计划间接持有的基础
设施资产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将深入调研项目公司所持基础设施资产的基本面情
况, 通过合适的估值方法评估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 预测
现金流收入的规模和建立合适的估值模型, 对于已持有和拟
投资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 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购入或出售。
对拟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 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
查。 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聘请其
他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提供专业服务。 对于拟出
售已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 基金管理人还将在评估其收益状
况和增值潜力的基础上, 合理考量交易程序和交易成本, 评
估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制定基础设施项目
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
3、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 并有
权聘请具备丰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运
营管理机构根据基金合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 的约定承担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 通过主动管理, 积极提升基础
设施项目的运营业绩表现。 本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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