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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4 10:41:48 股吧网页版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14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诺
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就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发布提示性公告。

本基金在第三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
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为“诺
安纯债定开”,交易代码为“163210”。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55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32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纯债 诺安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210 163211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诺安纯债定开 -

终止上市日 2022 年 6 月 15 日 -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
《基金合同》约定进行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于2022年6月15日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2〕557 号)同意。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6 月 6 日,自该日起不再接受办理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等业务,且不再恢复。自 2022 年 6 月 7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
金自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之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起停牌,并将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终止上市。

2、后续,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基金财产清算事宜,并对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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