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年 4 月
19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
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本基金管
理人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决议公告》实施基金的正式转型,已将《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自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广发
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正式生效,《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转型后的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为“广发深证 100 指数(LOF)”,场内简称为“深 100 基”,基金主代码为“162714”;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9472”。
重要提示:
1.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基金份额目前仅向直销渠道的场外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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