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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05 07:38:3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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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05

   关于银河优先定期份额折算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河沪深300成

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月3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

(基金代码:161507,场内简称“银河增强”)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

150121,场内简称“银河优先”)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6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1月

5日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1月4日的银河沪深

300成长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由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折算

前可能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3日的收盘价为1.027,扣除第四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

益后为0.977,与2017年1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7年1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

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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