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1-06 07:58:42 股吧网页版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0一六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06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 0 一六年第九次收益分配
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 (场内简称:富国天丰)
基金主代码 161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65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252,118.2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626,059.1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6 年度的第 9 次分红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 90%,且基金合
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须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
配收益的 5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 月 11 日(场内) 2017 年 1 月 10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场内) 2017 年 1 月 12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7 年 1 月
1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自 2017 年 1 月 12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
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7 年 1 月 6 日)富国天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
30)。权益分派期间(2017 年 1 月 6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
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
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