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收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1 次分红
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03 月 27 日
除息日 2020 年 03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03 月 3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0 年 3 月 27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
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资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1、(1)自 2013 年 5 月 24 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
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 2013 年 5 月 24 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
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