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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27 08:13:20 股吧网页版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7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系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转型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2月22日。根据《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52号)准予变更注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生效。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2月22日止,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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