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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10:15:4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医药A份额和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医药 A 份额和
医药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医药 A 份额和医药B 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23 号)。
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

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将折算为国泰医药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
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将场内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

3、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国泰医药份额。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医药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额)的份额数×医药 A 份额(或医药 B
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本基金国泰医药份额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本基金场内份额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包括国泰医药份额、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之间的分拆与合并);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4 日),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
额终止上市。当日,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变更登记。

3、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1 月 5 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
折算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四、《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终止运作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文件。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 年 1月 1 日)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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