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0-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26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A
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0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关于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A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及《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B份额(150129)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简称“《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15年10月21日为丰利债A的赎回开放日,2015年10月22日为丰利债A的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0月22日,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55342元,据此计算的丰利债A的折算比例为1.01955342,折算后,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丰利债A相应增加至1.01955342份。折算前,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773,355.05份,折算后,丰利债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3,414,173.24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丰利债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丰利债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0月21日,丰利债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1,796,182.54份,2015年10月22日,丰利债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592,180.00元。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丰利债A赎回总份额为11,796,182.54份。
丰利债B的份额数为899,854,638.73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丰利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丰利债B的份额余额(即2,099,660,823.70份,下同)。
对于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丰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债A与丰利债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丰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丰利债A与丰利债B 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丰利债A与丰利债B 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本次丰利债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丰利债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或等于7/3倍丰利债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10月22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利债A的全部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于2015年10月23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0月23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的确认情况,于2015年10月26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的确认情况。未获成交确认的申购资金将于2015年10月23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10月22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丰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933,860,991.97份,其中,丰利债A总份额为34,006,353.24份,丰利债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899,854,638.73份,丰利债A与丰利债B的份额配比为0.037790941∶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丰利债A自2015年10月22日起(含该日)的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根据丰利债A的本次申购开放日,即2015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75%进行计算,故:
丰利债A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1.75%+1.4%=3.15%
丰利债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丰利债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