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10-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原文]

公告日期:2014-10-24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4年第3季度报告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2014年第3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 2014 年9 月1日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增利 A和增利 B 份额终止上市起,原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 2014 年7月 1 日至 2014年9月1日止,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 2014年9 月2日至 2014 年 9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海富增利 交易代码: 162308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683,370.9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对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90%+沪深300 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原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海富增利 交易代码: 1623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0,512,564.26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对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90%+沪深300 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4年第3季度报告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30日) 原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7月1日-2014年9月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727,685.30 3,302,31……
[点此查看完整公告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