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29 07:33:58 股吧网页版
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9


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

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 现将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18号)。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将折算为银华深证100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银华深证100份额或将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 原银华稳进份额及银华锐进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折算后的银华深证100份额场内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并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银华稳进份额(或银华锐进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银华稳进份额(或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银华稳进份额(或银华锐进份额)折算后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数=折算前银华稳进份额(或银华锐进份额)的份额数×银华稳进份额(或银华锐进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银华深证100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停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银华深证100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业务,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终止上市。 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当日,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业务。

四、《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终止运作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即2021年1月1日)《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 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银华深证100份额取整计
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