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01-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建信优势: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1-16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zse.cn )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ccbfund.cn)发布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信

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

下简称《建信优势动力基金持有人大会公告》);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发布了《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于 2013 年 1 月 10 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发布了《建信优势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以下简称“《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建信

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

特别提示: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除纸面授权

方式外,建信优势动力基金的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已开通录音电话

(027-95533)征集授权方式,详情请询基金管理人。

1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建信优势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优势动力基金”,场内简称

“建信优势”,基金代码“150003”)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建信优势动力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春晖园会议中心(北京市顺义区高

丽营镇于庄)

(四)会议登记截止时间:2013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 时 20 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

的文件于会议登记截止时间前到达会议地址办理会议登记手续,会议

登记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上午 8 点整开始办理。会议登记截止时间

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2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3 年 1 月 16 日,即在 2013 年 1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建信优

势动力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

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三)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

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四)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五)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六)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七)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

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