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25 08:29: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5


关于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3年9月27日起,对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出 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份额类别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 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H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90015。 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
金代码为019255。

2、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1)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2)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30日 0.5%

T≥30日 0

针对投资者赎回持有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100%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4)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成 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结果,对《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应修改了《大成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 下简称“《托管协议》” )的相关条款。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对原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二、释义” 中“基金份额分类” 修改为:

“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H 类
基金份额。 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单位净值;”

2、《基金合同》“二、释义” 中增加: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

3、《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中“(八)基金份额分类” 的第一段修改为: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和销售地区的不同设置A 类份
额、C类份额和H类份额, 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单位净 值。 A类、C类份额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销售,H类份额根据中港两地基金互认安排在香港 地区进行销售,三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

4、《基金合同》“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中“(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中
第1条修改为:

“1、“未知价” 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