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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11:17:30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期收益支付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30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4 期收益支
付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40030
基金合
同生效

2012 年 5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名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

《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华安季季
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
中支付
日期
2016 年 12 月 28 日
收益累
计期间
自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8 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
益计算
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
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
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
的基金
份额可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3 月 29 日
收益支
付对象
2016 年 12 月 28 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持有人。
收益支
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
份额将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
关事项
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及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
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
关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4 期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
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 78 天。该运作期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0)的年化
收益率为 1.832%,本基金 B 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1)的年化收益率为 2.102%。
(2)2016 年 12 月 28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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