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6:41:33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4月26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4 月 26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7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7】[346]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6日正式生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公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决定自2024年4月26日起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对股票(由新股申购所得,不在二级市场买入)
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50%的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涉及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章节,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4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6
五、相关服务机构...... 31
六、基金的募集......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8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39
九、基金的投资...... 51
十、基金的业绩...... 65
十一、基金的财产...... 6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七、风险揭示...... 88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3
十九、侧袋机制...... 9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6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