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5 09:12: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调整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类份额最低限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5


关于调整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I 类份额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的有关规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调整旗下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 类份

额的最低限额。

现将调整后的限额公告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最低申购金额 最低追加申购金额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I

019391 100 元 100 元

类份额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准。

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最低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

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人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