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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3 08:13:1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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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3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 更好地服务于投资
者,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对信澳瑞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 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 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形成
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 018427;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1009)。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在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
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
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 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D(天)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2
D<7 1.50%
7≤D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 50%,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
除外)。
(2) 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
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
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
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含申购费),追加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
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前述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
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3)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
额不足 1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 份,
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
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 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
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
( 6)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赎回价格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C 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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