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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7 09:11:21 股吧网页版
国泰瑞悦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7

国泰瑞悦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2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瑞悦 3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国泰瑞悦 3 个月持有债券(FOF)

基金主代码 0166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9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瑞悦 3 个月持
公告依据 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国泰瑞悦 3 个月持有期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注:(1)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最
短持有期限为 3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笔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
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
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
的期间。

(2)上表中赎回起始日仅适用于认购份额,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
一工作日起(含该日),投资者可办理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对于每笔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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