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29 08:07:06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本公司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浙商银行” ) 的A股配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为2.02元/股。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发行人于2023年6月27日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股) (元,不含佣金)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2,600 86,052

华安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4,390 412,867.8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60.6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