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6 09:12: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6

关于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
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6 日

关于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4910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恢 恢复大额申购 2023 年 9 月 6 日

复 日
相 恢复大额转换

关 转入日 2023 年 9 月 6 日

业 恢复大额定期

务 定额投资日 2023 年 9 月 6 日



期 恢复大额申购、
及 大额转换转入、
原 大额定期定额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
因 投资的原因说
说 明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 东方红短债债券 A 东方红短债债券 C 东方红短债债券 E

简称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 014910 014911 015612

代码
该分类基金是否恢复

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 是 是 是

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当日恢复办理

单日在代销机构的 A、C、E 类份额加总 2000 万元以上(不含 2000 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

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自 2023 年 9 月 7 日(含)起,本基金暂停办理单日在代销机构的 A、C、E 类份额加总

2000 万元以上(不含 2000 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即,如单个
基金账户在代销机构对 A、C、E 类份额加总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 2000 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

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 2000 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
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部分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 2000 万元,则对逐笔累加

关于东方红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至符合不超过 2000 万元限额(含 2000 万元)的申请予以确认,其余部分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
(3)本公告中的限制金额调整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本基金相关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申请。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前述业务的,不受此次限制金额调整影响。

(4)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相关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查询或咨询。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