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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08 07:25:45 股吧网页版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光大保德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8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光大保德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费率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投资者利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光大保德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2 年 6 月 8 日起调低本
公司旗下光大保德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同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更新相应内容。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具体方案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 2022 年 6 月 7 日的管理费按前一日(2022 年 6 月 6 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2022 年 6 月 8 日的管理费按前一日(2022 年 6 月 7 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之后以此类推。

二、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修订

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
自 2022 年 6 月 8 日起生效。

(2)本基金此次调低管理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了解详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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