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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7 21:34:42 股吧网页版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2023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原鹏华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 年 3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系原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09
年 1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41 号文核
准,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鹏华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4 月 3 日生效。本基金经 2022 年 3 月 23 日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11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29 日期
间以通讯会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基金的相关变更事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 年 12 月19 日起,将本基金转型为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本报告中,原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止,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报告期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6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6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7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10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11

2.4 信息披露方式......11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后) ......11

2.5 其他相关资料(转型前) ......11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11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11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13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16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18

3.3 其他指标 ......2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2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20
§4 管理人报告...... 2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2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2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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