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款交易业务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6
关于《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款交易业务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款交易业务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对报告中“一、活动时间”和“三、费率优惠方案”中日期更正为“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详细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截止到期后不再
另行通知。
三、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以
转账汇款方式认购非货币公募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如有)0 折优惠(含固定费率)。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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