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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2-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2-19

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1 号文注册募集。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3、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自2016 年2 月22 日至2016 年2 月23 日通过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2016 年2 月23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为1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 元(含认购
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
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
限。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创金合信尊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
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
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
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
0666 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基金特定
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
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
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中,基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指投
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品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而可能发生的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
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
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2464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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