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2
华富安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华富安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华富安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2412”)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担保人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富安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18日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2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以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6年3月23日(含)起至2019年3月25日(含)止(由于对应日2019年3月23日为非工作日,故顺延至2019年3月25日)。
鉴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即将届满,根据201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转型为一只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即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保持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做相应修改,并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华富安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时间安排
根据华富安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即2019年3月25日(含)起至2019年4月1日(含)止。如在此到期期间发生暂停赎回情形的,到期期间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顺延,具体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2、在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做出如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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