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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7 09:10:53 股吧网页版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7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
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381,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38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5%调低至 0.3%,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低
至 0.1%,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 0.4%调低至 0.3%,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
二、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

1、“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原条款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2、基金管理人的托管费”

原条款为:“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原条款为:“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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